近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发了《关于完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为进一步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施行优惠政策,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二孩家庭也能享受了
本次出台的政策主要有两条——
1.杭州市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本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2.杭州市多子女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可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
可能有人会说,这条政策不是去年8月就有了吗?
确实,去年8月,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过类似的通知——《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但这个政策针对的是三孩家庭的。
本次杭州市出台的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针对的是多子女家庭。《通知》中明确,多子女家庭包括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二孩、三孩家庭。
其中,二孩家庭是指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为杭州户籍)2016年1月1日(含)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
三孩家庭是指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为杭州户籍)2021年5月31日(含)以后生育三孩的家庭。
买房“取消认房认贷”
租房“用多少提多少”
优惠政策不仅放宽到二孩家庭,相比去年8月,杭州市本次出台的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在申领条件和金额上,也作了进一步完善和放宽。
比如去年8月的公积金优惠政策,三孩家庭购买首套自住房申领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认房认贷”的政策规定。今年的新政策取消了“认房认贷”规定。
再比如,去年8月的公积金优惠政策,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具体金额规定。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800元/月,桐庐县为1260元/月,淳安县为900元/月,建德市为720元/月。今年的新政策规定,实际房租支出超过限额标准的,可提供租赁有效凭证按实际已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可以“用多少提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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